博弈黄鹤楼 发表于 2010-3-10 16:46:53

博弈教育网已经申请商标注册

我国商标法规定:“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,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,受法律保护”。

未注册商标始终处于一种无权利保障状态,随时可能因他人相同或近似商标的核准注册而被禁止使用。

商标尤其是驰名商标作为一种重要的产权,是可以在价值上量化的重要资产,作为商品或服务的标志,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主要载体,在经济上发展、企业经营中的作用不可小视。

为保护博弈教育网的知识产权,2009年9月份,本公司将博弈教育网http://www.bywq.com/和网站LOGO分别进行了商标注册申请。

见中国商标网http://sbj.saic.gov.cn/







aizenan 发表于 2010-3-10 18:47:50

祝贺!祝愿博弈教育网蓬勃发展!欣欣向荣!:)

博弈玫瑰 发表于 2010-3-10 22:57:32

支持一下:loveliness:

嫦娥 发表于 2010-5-24 21:46:08

支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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